一、会员大会: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2、确定协会宗旨、工作方针,制定和修改物流行业的行约行规。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推选各名誉会长,聘请协会顾问。 5、负责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年会。 6、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宜。 二、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三、每界任期四年(最长不得超过两界),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界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四、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五、理事会职权是: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 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会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领导本协会开展工作。 9、制定本协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六、理事会须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某决议须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七、理事会每年必须召开二次以上会议,情况特殊时可增加。 八、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历理事会闭幕期间行使第十七条中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在工作特殊情况下可召开会长扩大会议,研究决策重大事项,会长扩大会议的范围:会长、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部分常务理事。 九、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十、常务理事会至少一年召开三次以上会议,情况特殊时可增加。 十一、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3、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未受过刑事处罚。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十二、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十三、本协会会长、副会长每界任期四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界。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主管单位审批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方能任职。 十四、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开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 2、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十五、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会长交办的工作。 2、理事会闭会期间为理事会工作负责。 3、参加参与研究和制定协会工作方针。 十六、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部门及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部门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4、决定各部门及实体机构人员的聘用工作。 5、处理日常事务。 中国物流联合运输协会 2006年5月26日 |